借书须知
2020-02-18 15:01:16
1、 凭本馆借书证借书。
2、 进入书库前请将书包等物品放入寄包柜内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若发现物品丢失,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,但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3、 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,除必须照价赔偿外,按照本馆图书年限要求,给予相应的罚款。
4、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请妥善保管。如果遗失借书证,应立即到本馆挂失并申请补发。如不挂失而造成图书 遗失等情况,由原持证人负责。
5、 在办理借书手续前,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条形码是否齐全、是否有污损、撕割等情况。
6、 为保证架上的图书不混乱,选书时,如遇不需要的书,应随手将书放回原处或平放到书架空位、书车上,留待管理人员排架。
7、 选好图书后,将书、证一起放在借书工作台办理借书手续。还书时直接将书放在还书工作台,无需使用借书证。
8、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书库,不得将书藏在衣裤内或从窗户等处丢出库外,违者以偷书论处。
9、请保管好所借的图书,不得在书上涂写、撕割。
10、自觉遵守馆内规章制度,爱护各种设施和图书资料,保持室内安静、清洁,严禁吸烟,做文明读者。